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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以前到現在寫的很多觀念、理論、感覺,其實是不被這個社會光明面所承認的黑暗面,我馬吉對我說過:「我寫的理論中的人並不存在,因為人還有良知,就不可能成為那種人,而你會這樣寫,只是你潛意識想成為那種人!」最近我在找回當初在我身上出現過一種瘋狂冷酷無情邪惡的感覺,那種感覺其實並沒有不好,只是一種不受社會道德規範的規束的一種自由。

        難道信仰耶穌才是好人,信仰撒旦就是壞人嗎?沒有邪惡人們還會知道什麼是善良嗎?就像沒有悲傷還會知道什麼是快樂嗎?如果被虛假的道德規範綁住,才是善良,我倒寧願追求邪惡的自由快活...真小人總比偽君子還安全,不是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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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幻夜大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